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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子学院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10-31浏览次数:

 

山东女子学院

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7〕3号),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精神和要求,按照《2023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定和工作实际,山东女子学院依据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了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学校信息公开受举报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发布在山东女子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s://xxgk.sdwu.edu.cn/xxgknb.htm)。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山东女子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

   编:250300

联系电话:0531—86526786

   箱:sdny@sdwu.edu.cn

 

一、概述

2022—2023学年度,我校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监督学校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举措。一年来,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围绕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深化信息公开、提升信息透明度,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民主办学。现将本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调整信息公开和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深度融合、互促互进,依法依规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时发布基本信息、招生考试、财务审计、资产招投标、人才招聘信息、教学工作、学生工作、安全应急管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等方面的信息,切实提升信息发布的高效性、精准度与时效性。

(二)加大工作力度,拓宽信息公开的方法与渠道。学校结合实际,为充分有效地做到回应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关切,有效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本科教育质量报告、财务年度预决算报告、教育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及各类招生招聘信息等,同时充分利用山东女子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女院共青团”团委微信公众号,“山东女子学院学生工作处”微信公众号和各二级学院微信公众号平台等,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信息公开模式。

(三)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依法合规。学校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严格执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保密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保障师生与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对拟公开信息从严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2-2023年度,学校网站共发布信息1910余条,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共发布推送431篇,累计阅读量65.5万,粉丝量从5.13万人上升到6.46万人。山东女子学院学习强国号、山东女子学院山东教育发布号、官方抖音号、官方视频号等合计发布视频800余条,累计阅读量超过100万。校报《今日女院》共出版16期,对学校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建校七十周年庆祝大会推出专版,对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文化艺术节等重大活动,以及“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女院学人和女院学子等先进典型事迹进行了专题宣传报道。

(一)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基本信息类别要求的公开事项均已公开。办学基本情况、学校章程及制订的各类规章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已成为常态化公开事项。

基本信息链接:https://xxgk.sdwu.edu.cn/

(二)招生就业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招生工作方面,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学校招生网站,按时公布各年度招生章程、招生计划;专升本自荐考试及“3+2”贯通培养考试工作方案(含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及选拔性考试全过程方案主动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报备,并在学校招生网站醒目位置公布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电话,接受全社会监督。

在就业工作方面,充分利用学校就业工作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各学院学工群,及时发布各地市招才引智优惠政策、用人单位招聘信息,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及时就业。

招生考试信息链接:https://zsxx.sdwu.edu.cn/

就业工作信息链接:http://jyxxsdwu.sdbys.com/

(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各项财务规章制度通过财务处二级网站等形式及时公布,充分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规范学校财务收支行为,推动学校依法理财。2023年省级部门预算、2022年财务决算按照省主管部门要求和时间,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充分保障了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收费管理,学校收费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要求及时备案,学校收费管理办法和缴费标准在财务处二级网站及时公开,方便学生和家长了解收费政策,接受社会的监督。

招标采购项目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信息公开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意向、招标公告、中标结果、采购合同等均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及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基本建设工程项目通过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学校网站同步发布)招标相关公告,包含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加大招采信息公开力度,实现学校采购工作公开化、透明化。积极推进固定资产在学校内部调剂共享,鼓励跨部门资产调剂和共享共用,提升固定资产使用效益。资产共享共用方式多样,闲置待处置资产上传至山东省教育系统固定资产调剂平台,在固定资产管理平台建立虚拟公物仓,方便进行资产跨部门(学院)调剂。各部门单位审阅中,学校实验室按照《山东女子学院公共实验室共享使用管理规定》等制度进行开放共享。

财务信息公开链接:https://caiwu.sdwu.edu.cn

资产信息公开链接:https://zcc.sdwu.edu.cn/index.htm

(四)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大力宣传人事人才政策,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不断提升人事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保障教职工知情权,发挥人事人才信息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激发人力资源潜力、完善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支撑保障作用。在人才引进方面,坚持“全面、准确、及时”原则,及时公布公开招聘信息、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和公示人员名单等信息,保障考生全面及时获得应聘所需信息资料。在岗位聘用方面,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各类岗位的评聘与考核工作,通过办公网发布通知,公开工作方案和流程、进度安排,按规定公示评审结果、评审通过名单等。发挥办公网作用,校内文件、重要工作通知、重要工作动态通过网站、办公网等第一时间公布,确保广大师生员工获取相关信息。发挥好人事处部门网页的作用,重要信息及时在网页面向全社会发布,公开招聘等信息同时在学校首页公布,确保信息到达率,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

人事师资信息链接:https://rsc.sdwu.edu.cn/

(五)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建立健全质量监控体系,开展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通过信息公开加强与社会的沟通交流,广泛听取用人单位、毕业生、在校生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人才培养工作的持续改进。组织学生学习体验及满意度调查,开展专项教学评价,编写《教学质量简报》,通过发布简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与师生沟通,反馈教学评价信息,促进工作改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教学质量信息链接:https://zljk.sdwu.edu.cn/index.htm

(六)学生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本年度学生管理服务工作中,对标上级文件精神,各类文件制度制定和修订均按照规范程序执行,各项评奖评优、评先办法及名单,各类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的评选办法及获得者名单公示等,均严格按照评审程序、严守评审纪律,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评审结果在学校办公网、学生企业微信群、学生工作处网站“信息公开”栏予以公开公示并在校园内张贴公告。其他学生管理、心理健康、公寓管理、“一站式”学生社区活动开展情况等内容均已通过学生工作处网站、微信公众号“山东女子学院学生工作处”、微信公众号“女院心理健康中心”、易班平台公开发布。

学生管理信息链接:https://xsc.sdwu.edu.cn/

(七)其他信息

通过企业微信群及时公布社会上最新发生的网络诈骗案例,提醒师生员工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2-2023学年,我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的情况。学校在信息公开之前均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均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积极接受社会及师生监督,建立了校领导负责、承办部门具体办理、党委院长办公室跟踪督办的良好工作机制,认真、及时、高效办理涉及学校的问题反映、诉求投诉、业务咨询等事项,能够办理的尽快办理,不能办理的做好政策解释,并定期分析研判,举一反三提前做好矛盾化解。学校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提供信息公开服务,主动通过新闻媒体与社会公众产生良性互动,受到社会和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2-2023学年,学校没有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信息公开模式,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仍存重视程度不够统一,个别部门在公开信息时主动性不强、程序上不够规范的情况。在下一学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学校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提高公开内容质量,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细化管理。

(一)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信息公开的总体安排,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引导,提升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信息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推进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持续提高信息公开队伍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积极构建沟通联络机制。加强各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联系,保障信息畅通,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三)加强信息公开管理。不断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注重信息公开内容的实质性,充分了解广大师生和社会需求,主动回应师生关切,不断提升为师生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服务的能力全面提升学校美誉度和影响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